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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钢不锈:2015年大事回顾
2016-01-01

    1、2015年1月6日,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山西省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结果的通知》(晋科高发[2015]5 号),认定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3 年(自2014 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企业所得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2015 年1月30日,公司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公司拟向全国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发行35亿元人民币的三年期中期票据;公司以保证担保方式为天津太钢天管不锈钢有限公司发行额度为4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提供担保,对方承诺以其固定资产及二期进口设备、国内设备形成的资产 8亿元提供反担保;推荐高建兵先生、尚佳君先生、赵晋雷先生为天津太钢天管不锈钢有限公司董事,并提名高建兵先生为董事长人选,推荐耿琳女士为天津太钢天管不锈钢有限公司监事。

    3、2015 年2月16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18人、代表股份3,659,966,4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4.2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659,588,50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4.25%。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77,91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66%。会议投票表决通过了公司发行35亿元人民币的三年期中期票据,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有关事宜。

    4、2015年3月19日,公司完成发行 2015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数量 20亿元民币,期限 270天,利率4.99%。

    5、2015年4月14日,公司发布2014年度业绩快报和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2014年度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基本每股收益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下降,主要原因是钢材价格持续下跌影响;2015年1月1日—3月31日,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84.36%-90.62%,盈利1,500万元—2,500万元(上年同期盈利15,983.95万元),业绩变动主要原因是 2015年第一季度钢铁行业形势更加严峻,钢材价格持续大幅下降。

    6、2015年4月18日,公司支付了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5年期25亿元的利息,利息为5.20元(含税)/张。

    7、 2015年4月23日,公司六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14年年度报告;2014年财务决算;2014年度计提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公司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预计额的议案;2015年全面预算;201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试行)》的议案;关于2015年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方案的议案;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关于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因工作原因,林义相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吉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太钢不锈钢钢管有限公司向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 6 亿元综合授信的议案;为山西太钢不锈钢钢管有限公司和天津太钢天管不锈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收购鼎兴投资持有的精密带钢公司6%股权,预计交易金额 4,913万元左右;公司2014年度以及2015年第一季度信息公开全文等。

    8、2015年4月27日,公司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司股票2015 年 4 月 22 日、4 月 23 日、4 月 2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将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除“本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未买卖本公司股票”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9、201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40人、代表股份3,668,540,4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4.4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646,881,13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4.0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2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659,35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8%。会议逐项投票表决通过以下事项: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4年度报告;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2014年财务决算;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预计额的议案;2015年全面预算;201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补选公司独立董事;为山西太钢不锈钢钢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等。

    10、2015年5月25日,公司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2014年报业绩网上说明会,公司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融资计划、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了“一对多”形式的沟通与交流,现场答复投资者提出的问题。

    11、2015年5月20日,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依据各个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对成员组成的相关规定,对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选进行调整,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国栋先生、张吉昌先生和董事张志方先生组成,并由独立董事王国栋先生担任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志铭先生、张吉昌先生和外部董事李成先生组成,并由独立董事张志铭先生担任召集人。

    12、2015年6月1日,公司六届十六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公司同意参股公司天津太钢大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连带责任担保方式为大明重工有限公司向无锡农村商业银行申请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壹亿元人民币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两年。大明重工有限公司向天津太钢大明提供相应的设备及厂房等资产进行反担保。天津太钢大明注册资本3,650万美元,公司投资328.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474万元),持有天津太钢大明9%的股权。

    13、2015年6月10日公司发布公告:6月8日,公司董事长李晓波先生已被山西省国资委任命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并兼任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为了更好的履行职责,李晓波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公司控股股东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由高祥明先生继任公司董事长,张志方先生任公司副董事长。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副董事长杨海贵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杨海贵先生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副董事长职务。辞职后,杨海贵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14、2015年6月18日,公司六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选举高祥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张志方先生为副董事长;根据公司控股股东的推荐,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议高建兵先生、谢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15、2015年6月25日,公司在深交所信息披露考核中被评为优秀评级,是我省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信披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唯一一家上市公司。深交所主板共有480家公司参加考核,其中包括公司在内等88家公司考核结果为A,占参加考核上市公司总数的18.33%。

    16、2015年7月8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3,616,842,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3.5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3,616,811,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3.49%。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0,9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5%。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补选高建兵先生、谢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7、2015年7月8日,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人员,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高祥明先生、张志方先生、柴志勇先生、高建兵先生、谢力先生和外部董事李成先生组成,并由高祥明先生担任召集人;公司决定与上海优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售后回租租赁合同》,公司以自有生产设备作为融资租赁的标的物,与上海优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金额为94,820万元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用于本次融资租赁的资产主要为不锈钢电炉本体、酸再生氮氧化物处理装置等生产设备,上述生产设备净值共计101,107万元;调整子公司人选: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太钢不锈钢钢管有限公司董事长王荃先生由于年龄原因辞去其在子公司的职务,公司决定推荐王立新先生担任山西太钢不锈钢钢管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

    18、2015年7月8日,《财富》(中文版)发布年度中国500强排行榜,公司以867.664亿元的营业收入列中国企业500强第66位,在入围的31家钢铁企业中列第5位,10家山西企业中列第1位。进入前100名的中国钢铁企业还有:宝钢股份(26位)、武钢股份(56位)、河北钢铁(57位)、酒钢宏兴(58位)、鞍钢股份(75位)、新兴铸管(99位)。

    19、2015年7月10日,公告收到控股股东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拟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因近期公司股价有较大幅度下跌,为了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及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太钢集团承诺将以不低于3,600.00万元增持公司股票;太钢集团承诺通过上述方式增持的公司股票6个月内不减持。

    20、2015年7月14日,公司发布2015年上半年业绩预告: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60% - 90%,盈利3,847万元—15,389万元(上年同期盈利38,471.5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 年上半年钢铁行业形势更加严峻,下游需求持续疲软,钢材价格屡创新低,造成公司业绩下滑。

    21、2015年8月24日,公司支付公司债券(第二期)利息及本息兑付:已于8月20日摘牌的3年期10亿元品种自2014年8月22日至2015年8月21日期间最后一个年度的利息及本期债券本金,利息为4.80元(含税)/张,兑付本金为100.00元/张;5年期15亿元品种自2014年8月22日至2015年8月21日期间的利息为5.10元(含税)/张。付息及兑付债权登记日均为2015年8月21日。

    22、201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2015 年上半年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公司2015年中期信息公开全文;公司与太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设备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公司决定以自有生产设备作为融资租赁的标的物,向对方申请金额为不高于5亿元的人民币、期限十二个月零二十天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 用于本次融资租赁的资产主要为变频电机、轧辊磨床等生产设备,截止2015年7月31日,上述生产设备账面净值共计55,321.27万元。)

    23、2015 年9月22日,公司发行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数量20亿元人民币,期限3年,利率4.38%。

    24、2015年9月25日,公司六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取消2014年12月22日公司六届十二次董事会通过的《关于与太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设备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公司原拟以评估值共计89,412.50万元的主要为不锈钢电炉本体、酸再生氮氧化物处理装置等自有生产设备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与对方开展金额不高于等额 14,400万美元的人民币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期限十二个月零二十天,租赁利率(年租息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10%。),因为市场原因,对方无法满足公司融资价格要求,提出取消该笔融资租赁业务。经双方协商,该笔业务不再开展;公司决定以自有生产设备作为融资租赁的标的物,与太钢租赁开展两笔设备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金额不高于6.25亿元的人民币、期限三十六个月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金额不高于等值2,000万美元的人民币、期限十一个月零二十天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

    25、2015年10月15日,公司董事长高祥明先生荣获2015年度奥博迈中国最佳CEO金奖。同时获得此奖项的仅有另外10家中国上市公司(大型企业)和8家中国上市公司(创业板)的CEO。

    26、2015年10月27日,公司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信息公开全文。

    27、2015年11月5日,公司获得全国质量奖,这是公司自2006年获得该奖项以来再次获此殊荣,成为冶金行业先后两次获得全国质量奖的唯一企业。

    28、2015年11月25日,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公司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约定有关服务的原则和内容等;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公司在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公司决定以径锻机、电渣炉等自有生产设备(截止2015年10月31日账面净值共计54,313.92万元)为融资租赁标的物,与太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金额不高于43,750万元的人民币、期限三十六个月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公司拟以自有生产设备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自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与太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金额不高于40亿元人民币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

    29、2015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23人、代表股份3,618,696,0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3.5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617,558,8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3.5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37,16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2%。会议投票表决通过以下事项:公司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公司以自有生产设备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自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与太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金额不高于40亿元人民币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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