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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践行科学发展观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2009-04-21
    公司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思维,夯实工作,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努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公司坚持把解决突出问题贯穿各项工作,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自查自纠、走访下级党组织等多种形式,认真查找、梳理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梳理出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找原因,制订整改落实方案,并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监督。对现阶段可以解决的问题,及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认真予以解决;对需要进一步研究、探讨解决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加以研究,确定整改或改进方案,按计划逐步解决;对需要与其他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积极与各相关部门沟通交流,共同协商办法加以解决。
      
    公司制定下发了《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修订后的招标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监督内容,明确监督职责与范围,提高招标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对违反招标规定的案件加大了查处力度,在招标工作中明确规定了“四个确保”、“两个必查”和“四条处理原则”, 严肃了招标纪律,保证了招标活动有序进行。
     
    公司加强了党风廉政教育宣传力度,拓展教育的覆盖面。在坚持上岗前廉政谈话、年度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的基础上,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执行力不强单位的党委副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同时,拓展年度谈话的范围,同各部门、各单位副处级领导人员进行集体廉政谈话,扩大了党风廉政教育的覆盖面。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有业务处置权人员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有业务处置权人员廉洁从业的自觉性,制定下发了《太钢有业务处置权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业务分工和管理层次,建立了公司、二级单位、作业区上下贯通的监督网络。同时,制定了有业务处置权人员的廉洁从业“八不准”行为准则,规范了有业务处置权人员的从业行为,提高了有业务处置权人员的廉洁意识、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为及时发现和处理反腐倡廉中的苗头性问题,以公司党政联文下发了《太钢反腐倡廉苗头性问题报告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逐步形成了有太钢特色的反腐倡廉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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