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上午,山西省绿化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林业厅副厅长霍转业代表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太钢“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称号。公司副总经理高祥明接受奖牌和荣誉证书。
近年来,太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把生态环境建设作为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提出创建生态型、园林化工厂的目标,持续推进厂区环境绿化、美化和空气净化,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同步发展,为加快绿色转型、推进可持续发展注入了强大的生机和活力。截至2010年6月底,太钢厂区绿化面积达295万平方米,绿地率达34.69%,绿化覆盖率达39.69%,初步建成生态型园林化工厂。
据悉,“全国绿化模范单位”从 2003年开始每两年评选一次。2009年是第4届。本届受表彰的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共有225个,太钢与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宝钢集团上海梅山有限公司、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6家冶金企业位列其中。